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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技能人才强市的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2-08-19 14:47:15 浏览:

近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技能人才强市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职业教育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建设技能人才强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发〔2020〕9号),结合临沂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制定过程

市教育局牵头成立文件起草工作组,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临沂发展实际,借鉴先进地区作法,拟定文件初稿。组织召开相关部门、职业院校、企业等不同层次座谈会,到院校和企业实地调研,邀请专家研究论证,对文件进行多次修订完善。征求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措施》内容共十条,涉及学校、经费、人员、机制等多个方面。(一)扩充职业教育供给资源。通过新建、改扩建、资源调剂等多种手段,满足职业教育资源需求。(二)打造一批领军职业院校。培育3-4所具有临沂特色、全国知名的职业院校,每县区至少建成1处省高水平中职学校。(三)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新增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在原有1000万元职业教育保障经费基础上,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四)落实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学校对外开展有关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专业教师可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五)强化校长教师队伍建设。按照教育家、企业家的复合标准遴选职业院校校长,严格执行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六)完善正向激励政策体系。对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奖选手培养学校分别给予同等奖励。(七)构建职业教育市场化发展机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或联合举办职业教育,推进招院引校工作。(八)激活产教深度融合发展动力。每年培育认定一批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九)提升职业教育研究水平。配齐配强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十)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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